AG凯发入口,AG凯发官方网站,AG凯发K8国际奶茶官网

AG凯发入口,AG凯发官方网站,AG凯发K8国际奶茶官网

  • AG凯发入口
  • 2025东莞桥头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简章

    发布时间2025-07-01 10:02:49 来源:小编 阅读次数:

      

    2025东莞桥头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简章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3★■★★◆.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直升入学◆◆★★◆■”“双胞胎调剂■★■”◆◆★■“长幼同校入学◆■■■■”或★◆■“在本镇街居住” 等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六)本方案由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桥头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我镇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录取原则及学位安排等另文公布。

      ③父或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需跨镇街申请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子女(其父或母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在我镇需有社保、纳税、营业执照等其中一项满12个月,或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

      3.入学办法:根据招生对象条件,实行“提前批”入学、“电脑派位★★◆◆◆”入学和“补录★◆”入学★★★■,分批次录取◆◆。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东莞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已经开始报名啦!各镇街的招生入学方案也陆续公布了,一起来了解最新的政策吧!

      第四小学学区■★◆■★。文明路以北→中兴路(S120)→桥新路以东→东部快速→企石桥头镇界→小海河以西。主要包括石竹、鸿华等住宅小区■★★★。

      第三小学学区★◆★■■★。东桥市街→文明路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东→桥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北→小海河以北→石马河以西→东江大道以南→龙桥大桥→小海河以东。主要包括凯逸豪庭、三正公园里等住宅小区。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且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以本方案为准。

      第二小学学区★◆★★■。桥光大道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南→桥新东二路以南→桥新路以东→桥常路以北→大兴路以东→禾石路(石水口段)→常平镇界→29号路以南→中兴路以北■★。主要包括帝庭山、悦璟台、玖珑山、保利紫云等住宅小区。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3.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直升入学”■★■★“双胞胎调剂”■◆★◆■★“长幼同校入学”或“在本镇街居住” 等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民办学校在完成“提前批”和“电脑派位”注册工作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第一轮补录”和■■★■“第二轮补录”。

      《寮步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发布!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开启报名!

      (1)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该部分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7.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7月13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5)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的“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的三个类型志愿■■★,招生平台进行了条件限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填报(即“三选一◆★”)★★■■,推动学位资源充分使用。

      ③符合《中国台湾户籍学生在莞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细则》(东教函〔2025〕8号)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3)今年◆■★★◆◆“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申请继续先由各相关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经属地教育部门复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4)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民办学校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桥头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到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非桥头户籍生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备案◆◆★◆◆。

      A.志愿填报。电脑派位共设6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不超过6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不超过3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符合条件的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6个志愿可自由排序,采用电脑派位方式,结合派位计划数,按志愿顺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的“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的三个类型志愿,招生平台进行了条件限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填报(即★■◆■★◆“三选一”)■◆◆★◆,推动学位资源充分使用。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4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第五小学学区。新开河以东→石马河以东→桥头界■◆■◆★。主要包括东江■■■■★★、山和◆■、屋厦、岗头等村(社区),东太湖片区。

      ②父或母至少一方属我镇原籍居民(户籍已迁出我镇,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的非我镇户籍适龄子女★■◆★■;

      在志愿填报阶段■★■◆■◆,须选定其中一名监护人为◆■“主监护人”■★◆◆◆,以“主监护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主监护人◆■◆◆★”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②父或母至少一方属我镇原籍居民(户籍已迁出我镇,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的非我镇户籍适龄子女;

      第五小学学区。新开河以东→石马河以东→桥头界。主要包括东江★◆◆■★★、山和★■■★◆、屋厦、岗头等村(社区),东太湖片区。我镇户籍退役军人子女入读小学起始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学校(补充提交退役军人证件)。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和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民办学校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各幼儿园、中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桥头镇义务

      2025东莞寮步镇民办学校入学根据招生对象条件■■★,实行“提前批”入学◆◆■◆■, ■■◆★★◆“电脑派位”和“补录”入学◆★★,分批次录取■■■★★。

      1.公办学校。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6■◆★◆.公布补录结果。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第一轮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且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以本方案为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其中■■■,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确定“积分方”,并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获得“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1)申请积分入学★◆★★◆。符合桥头镇当年积分入学条件及招生计划◆★■◆,希望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我镇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录取原则及学位安排等另文公布。积分入学日程安排详见《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附件5)◆■◆◆。

      (3)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4)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民办学校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中心小学学区。桥光大道以南→中兴路以东→29号路以北→谢岗镇界→新开河以北→石马河→桥鸿路以西→小海河以西→光明路以南,主要包括凯达华庭、满都、正丰豪苑等住宅小区。(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

      ③符合《中国台湾户籍学生在莞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细则》(东教函〔2025〕8号)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⑦父或母一方符合《桥头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桥府规〔2025〕2号)镇级优待(企业人才类)规定的适龄子女。

      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4■★.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1)桥头户籍(含新入户和回读生)学生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以我镇公办学校统筹解决为主(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第三小学学区。东桥市街→文明路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东→桥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北→小海河以北→石马河以西→东江大道以南→龙桥大桥→小海河以东。主要包括凯逸豪庭■■、三正公园里等住宅小区。

      (六)本方案由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点击下一页查看相关附件内容

      ①父或母至少一方是我镇户籍(属我镇原籍居民,不含新入户),并在我镇工作或居住★★◆,小孩入户我镇以外(含未入户)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B.招生生源。以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及居住证情况为依据★■,确定学生可选择填报的民办学校■◆。具体为◆★■■■★: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5年7月5日-7月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C.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属地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5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同一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他民办志愿。

      2.非户籍学生(1)申请积分入学。符合桥头镇当年积分入学条件及招生计划,希望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我镇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录取原则及学位安排等另文公布。

      (1)提前批:包括“直升入学(小升初)”◆■“属地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

      5■◆■★★◆.双/多胞胎学生民办学位调剂。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5年7月3日15:00-7月4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没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在电脑派位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⑥镇政府帮扶企业、部门解决紧缺人才子女或其他特殊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统一安排到东莞市桥头中学◆◆◆★。

      寮步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小学学区。东部快线以南→桥新路以西→中兴路(S120)以南→文明路以北→岭头工业大路以北→桥新东二路以北→桥新路以西→桥常路以南→大兴路→禾石路(禾坑段)→常平界★★★。主要包括山水江南玖峰、米兰公馆、保利香槟等住宅小区■★◆■★。

      C.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属地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5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同一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他民办志愿。

      A.直升入学(小升初)。在具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小升初直升★★。如直升申请人数少于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未能被直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它民办学校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2025年起,全面取消民办学校幼升小直升入学。B.属地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属地教育部门可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与民办学校商定购买服务的要求和数量。购买服务由属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桥头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非桥头户籍学生:学生家长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申请“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非户籍生◆◆■◆,须在招生平台选定一名“主监护人”,根据该★■“主监护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4)获得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如确认选择直升或长幼同校入学的,须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填报相应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小学学区。桥光大道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南→桥新东二路以南→桥新路以东→桥常路以北→大兴路以东→禾石路(石水口段)→常平镇界→29号路以南→中兴路以北★■◆◆★。主要包括帝庭山◆★■、悦璟台、玖珑山◆★★◆◆、保利紫云等住宅小区。

      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2★★.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含民办学校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B■◆.招生生源。以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及居住证情况为依据,确定学生可选择填报的民办学校◆★★■■。具体为:

      重要提示◆★◆■★:所有报名入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建立学籍◆◆■★★,后果自负★■★■。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底部对话框中发送【桥头招生】即可获取2025桥头镇中小学报名入口,招生方案、学区划分★★■■◆,以及积分入学等相关信息!

      ⑤在我镇工作或居住,获东莞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者的适龄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A★◆■◆.直升入学(小升初)。在具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小升初直升。如直升申请人数少于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未能被直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它民办学校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2025年起,全面取消民办学校幼升小直升入学。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五)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各幼儿园◆■、中小学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2)优待政策入学。非起始年级申请市镇优待政策入学,原则上不予以受理,具体将根据我镇的学位现状统筹考虑安排。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3)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4号)规定的适龄子女;②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东府〔2021〕7号)★■,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中心小学学区。桥光大道以南→中兴路以东→29号路以北→谢岗镇界→新开河以北→石马河→桥鸿路以西→小海河以西→光明路以南,主要包括凯达华庭、满都、正丰豪苑等住宅小区◆★。(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

      (1)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该部分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2)符合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以提出申请,按照“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规则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3)今年“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申请继续先由各相关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经属地教育部门复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5◆★★.双/多胞胎学生民办学位调剂。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5年7月3日15★◆◆■★★:00-7月4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没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在电脑派位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非东莞户籍学生:在志愿填报阶段,须选定其中一名监护人为“主监护人”,以“主监护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主监护人”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C■◆★■★★.审核时间。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及居住证情况由公安部门统一审核,审核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5月14日)。审核时间节点后学生或“主监护人”户籍情况或居住证情况有调整的,不予以修改或调整。

      ⑤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4)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我镇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录取原则及学位安排等另文公布。积分入学日程安排详见《东莞市2025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附件5)■★◆■★。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东莞市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桥头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入学办法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5年7月5日-7月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童(含A◆★★★★■、B类)须同时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和“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A.志愿填报。电脑派位共设6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不超过6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不超过3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符合条件的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6个志愿可自由排序★★◆■◆★,采用电脑派位方式,结合派位计划数,按志愿顺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三)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东莞户籍和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东莞市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色项目市考将于5月18日、5月25日进行,考试安排详见正文■■★◆★。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按照以户籍为依据、学区对应、相对就近入学、周边调配、统筹安排等原则进行招生。

      1◆★.招生对象: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东莞市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桥头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九)学籍建立。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提前招生、超规模超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次年招生计划挂钩。

      (2)桥头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③父或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需跨镇街申请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子女(其父或母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在我镇需有社保、纳税、营业执照等其中一项满12个月,或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④在我镇公办学校(含幼儿园)任职的教师子女和获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B. 跨学区是指学生的户口簿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不一致★■■★★,但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产权清晰的自有住房★■■;

      1.补录学校。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其中◆◆■◆,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确定“积分方”,并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获得◆■■■“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根据招生对象条件,实行★■■“提前批”入学■■★★■、“电脑派位★◆”入学和★★★“补录”入学■■◆★,分批次录取◆■■■■。

      ⑥镇政府帮扶企业、部门解决紧缺人才子女或其他特殊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B.属地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属地教育部门可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与民办学校商定购买服务的要求和数量。购买服务由属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东莞户籍和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电脑版)网址:;(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⑤在我镇工作或居住◆★■◆★■,获东莞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者的适龄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请考生认线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色项目市考考试说明》◆★◆★★,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2)符合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以提出申请,按照“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规则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适用于第一轮补录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可根据我镇的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以本方案为准。

      C. 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学区;D. 莲城社区集体户(居民户口)适龄儿童根据居住地址统筹调剂安排。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可根据我镇的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以本方案为准。(二)桥头户籍多孩家庭孩子同校入读我镇公办小学问题■■■◆◆■。哥哥姐姐(指同一监护人,六年级毕业班除外)已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其桥头户籍的弟弟妹妹符合公办小学同校入读起始年级申请条件的,其监护人可在2025年5月19日上午到镇教育管理中心二楼(1)室提出长幼同校书面申请(如家庭成员在同一户口本的,只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补充提交在读小孩、新入学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复印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孩子入学接送困难★■★◆,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划分安排或统一调剂到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东莞户籍学生★◆:在志愿填报阶段◆◆,以学生本人户籍情况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学生户籍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A■★■■■. 桥头镇户籍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如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额满为止★■■◆◆■。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电脑派位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统一安排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详见《桥头镇2025年公办初中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电脑派位实施方案》(附件2)。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

      高端人才★◆■■★■、优待政策群体子女入读起始年级均可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九)学籍建立。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提前招生、超规模超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次年招生计划挂钩。

      (八)数据整理。招生工作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数据整理上传;市教育局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随机抽查。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起始年级安排■■,详见《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起始年级)》(附件3)。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寮步镇户籍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申请人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户籍类型、家庭住址等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服务)■■◆★◆。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后撤销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二)桥头户籍多孩家庭孩子同校入读我镇公办小学问题。哥哥姐姐(指同一监护人◆■◆◆★■,六年级毕业班除外)已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其桥头户籍的弟弟妹妹符合公办小学同校入读起始年级申请条件的◆■◆◆★,其监护人可在2025年5月19日上午到镇教育管理中心二楼(1)室提出长幼同校书面申请(如家庭成员在同一户口本的,只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补充提交在读小孩★◆◆■、新入学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复印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孩子入学接送困难■◆◆,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划分安排或统一调剂到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第一小学学区。东部快线以南→桥新路以西→中兴路(S120)以南→文明路以北→岭头工业大路以北→桥新东二路以北→桥新路以西→桥常路以南→大兴路→禾石路(禾坑段)→常平界。主要包括山水江南玖峰★■、米兰公馆、保利香槟等住宅小区。

      民办学校在确定“提前批■◆★■”学生后★◆★★,将剩余学位纳入电脑派位◆■★★◆。民办学校按其招生范围,分为“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申请,“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仅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在学校所属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学生。

      ②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东府〔2021〕7号)★★■◆,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桥头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东莞户籍学生■★:在志愿填报阶段,以学生本人户籍情况为识别,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以及学生户籍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

      重要提示:所有报名入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建立学籍,后果自负■◆。

      C.审核时间。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及居住证情况由公安部门统一审核◆◆◆,审核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5月14日)。审核时间节点后学生或“主监护人”户籍情况或居住证情况有调整的★◆★,不予以修改或调整。

      我镇现有两所公办初中:东莞市桥头中学、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东莞市桥头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对象为桥头户籍、优待政策、积分入学学生。东莞市第十一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16人,招生对象为2025年5月14日(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入户本镇的桥头户籍学生。

      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2◆◆■■■.志愿类别

      ⑦父或母一方符合《桥头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桥府规〔2025〕2号)镇级优待(企业人才类)规定的适龄子女◆★■★■◆。

      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了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外■◆★,仍须到相应的职能部门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详见《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附件4)

      普通专升本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考生两个类别◆■。普通考生类别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

      7.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7月13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起始年级安排,详见《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起始年级)》(附件3)■★★。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按照以户籍为依据、学区对应、相对就近入学、周边调配、统筹安排等原则进行招生。

      ⑤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①父或母至少一方是我镇户籍(属我镇原籍居民,不含新入户),并在我镇工作或居住,小孩入户我镇以外(含未入户)的适龄子女;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和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民办学校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4)获得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如确认选择直升或长幼同校入学的,须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填报相应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在确定“提前批◆★■★★”学生后■■★,将剩余学位纳入电脑派位。民办学校按其招生范围★◆■,分为◆■◆“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申请■★,“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仅可接受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在学校所属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学生。

      (1)提前批:包括“直升入学(小升初)”“属地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起始年级)”。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我镇的录取原则◆■■★★◆,结合自身的户籍类型(独立户■◆★★、集体户)■■、居住地址等实际选择对应学区的小学填报志愿,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的佐证材料。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后撤销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非桥头户籍学生★★◆■★:学生家长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申请■■◆“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非户籍生◆★,须在招生平台选定一名“主监护人■★★◆”★■◆★★◆,根据该“主监护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可于5月12日起登录东莞市中考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及密码查询自己是否入围东莞市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色项目市考■◆■。

      ④在我镇公办学校(含幼儿园)任职的教师子女和获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我镇现有两所公办初中:东莞市桥头中学、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东莞市桥头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对象为桥头户籍、优待政策★◆■■★、积分入学学生■◆◆◆■★。东莞市第十一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16人★■◆◆★★,招生对象为2025年5月14日(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入户本镇的桥头户籍学生。A. 桥头镇户籍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如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额满为止。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电脑派位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统一安排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

      (2)桥头户籍学生和符合市镇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以我镇招生方案为准■◆◆◆■,学生家长须在志愿填报前了解我镇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其中,学生监护人暂未持有我市优才卡但符合相关条件的,请在5月底前,向工作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子女入学服务申请。

      我镇户籍退役军人子女入读小学起始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学校(补充提交退役军人证件)。

      3◆◆■★.补录计划。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将于5月13日至17日进行■◆◆■★,详见正文。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桥头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到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非桥头户籍生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备案◆★■◆★。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招生工作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数据整理上传;市教育局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随机抽查。

      6.公布补录结果。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第一轮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2025年东莞中考期间16条公交线东莞樟木头镇中考期间交通管制(时间+路段+措施)

      1.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B■◆■. 跨学区是指学生的户口簿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不一致,但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产权清晰的自有住房;

      2★■■◆.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含民办学校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

      文明路以北→中兴路(S120)→桥新路以东→东部快速→企石桥头镇界→小海河以西。主要包括石竹、鸿华等住宅小区。

      (3)学校补录■■。民办学校在完成“提前批”和“电脑派位”注册工作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第一轮补录”和“第二轮补录★★★”。

      (四)学生民办学校学位选择我市其他民办学校问题■★◆★■◆。已经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再到我市其他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可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符合优待政策的公办学校或外市就读。严禁我市民办学校对已经“注册确认★★◆◆★★”或者◆◆■◆★★“撤销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进行补录。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统一安排到东莞市桥头中学。3.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

      (2)优待政策入学。非起始年级申请市镇优待政策入学★★■◆,原则上不予以受理★◆★◆,具体将根据我镇的学位现状统筹考虑安排。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1)桥头户籍(含新入户和回读生)学生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以我镇公办学校统筹解决为主(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详见《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非起始年级)》(附件7)◆★★。